贸易条件理论

时间:2023-02-25 阅读:10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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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贸易条件理论

贸易条件理论的解释

贸易条件理论的内容

贸易条件理论的分类

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条件

什么是贸易条件理论

  贸易条件理论是由R.普雷比希和H.辛格等经济学家提出的一种以国际收支而不是从实际资源的角度来考察贸易同发展关系的理论。

贸易条件理论的解释

  所谓的贸易条件是一种指数,即出口产品价格指数与进口产品价格指数之比。如果这个比数小于1,就意味着出口产品价格相对下降,贸易条件恶化。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多为初级品(农产品、矿产品),需求收入弹性较低,随着初级品的价格长期下跌,出口总收入也在下降。与此同时,他们进口的多为加工品,需求收入弹性较高,随着加工品的价格稳步上升,发达国家越来越富。事实证明,国际贸易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差距,“不平等的交换”必然带来“不平等的发展”。因此,他们主张与发达国家切断经济联系,奉行自主发展的方针,俗称“脱钩战略”。

贸易条件理论的内容

  贸易条件理论将世界区分为“中心”(发达国家)和“外围”(发展中国家)国家。认为在影响劳动力的供给、需求和价格因素以及初级产品和制造品的供给和需求方面,以上两类国家的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不受限制的贸易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和国际收支是不利的。其主要理论依据条件是:

  1.技术进步的利益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由于劳动力稀缺,工资随着生产率的提高而增加,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剩余劳动力的存在,工资收入的增加比生产率的提高慢。因此,对最终货物价格的上升压力,在发达国家就比在发展中国家大,生产率提高所得的利益不会以降低价格的形式让渡与购买者,而将转化为较高的利润和工资。所以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制成品价格,比起他们出口的初级产品价格,总是相对地上升。

  2.不同类型产品的需要收入弹性的不同对国际收支所产生的影响。

  一般来说,初级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比对制成品的需求收入弹性低,所以发展中国家应保护国内生产的某些商品,规定一种垄断的出口价格。

贸易条件理论的分类

  价格贸易条件

  即净贸易条件(Net Bart er Terms ofTrade, NBT ) ,表示为出口价格指数与进口价格指数之比,它反映的是单位出口商品的进口能力。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仅凭价格贸易条件的恶化是不能充分说明一国在贸易利益分配中处于不利位置的,更不能说明一国贸易状况的绝对恶化,因为从整个国家看,即使单位出口商品的进口能力下降,一国也可以通过出口数量的增加来增加收益,提高总体进口能力。在历史上,英国、日本等国都经历过一段较长时期的价格贸易条件的持续恶化,但那些时期恰好是这些国家出口部门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稳步上升的时期。因此,除了进出口价格比外,出口数量也被考虑进来。

  收人贸易条件( Income Terms of Trade)

  表示为净贸易条件乘以出口数量,这意味着即使在价格贸易条件恶化的情况下,如果一国出口数量增加,其贸易条件也可能改善。其缺陷在于反映的是一国出口能力变化的一个绝对量,不能准确反映一国贸易利益的变动情况,也无法说明在国际贸易中交换双方谁相对得益更多、谁相对得益更少这样一些具有强烈对比性的问题。

  要素贸易条件

  要准确反映一国贸易利益的变动状况,还必须考虑生产要素的交换比例,即必须结合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指数(Zx)和进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指数(Zm) 来分析贸易条件。要素贸易条件分为单要素贸易条件( Single FactorTerms of Trade, SFTT) 和双要素贸易条件( Double FactorTerms of Trade, DFT ) 。

  单要素贸易条件主要考虑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指数,双要素贸易条件则兼顾出口与进口两种商品的劳动生产率指数,这就是说,一国从贸易中获得利益的大小,取决于劳动生产率相对上升或下降的幅度是否超过了价格相对下降或上升的幅度,而不是取决于价格贸易条件本身。许多经济学家,如Viner,Baldwin,, Morgon,Haberler等都将双要素贸易条件视为最重要的贸易条件概念。上述三个贸易条件指标中,以价格贸易条件最为常用,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往往习惯于将贸易条件简单地理解为价格贸易条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收人贸易条件特别是要素贸易条件的数据资料和相关计算比较困难。

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条件

  (一)贸易利益的分配不再确定

  传统贸易条件理论的基本前提是国际间要素不能流动,因此可以存在独立的贸易利益和确定的贸易利益主体,贸易条件可以反映各国在贸易利益分配中的地位。但是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传统的贸易条件理论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性。外资在利用东道国的要素优势进行生产时,出口国仅仅是贸易产品的生产国,而非全部贸易利益的归属国。通过进出口价格反映出来的利益不是归贸易品生产国所有,而是为参与贸易品生产的全部要素提供者所有。所以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利益的分配将是十分不确定的,这表现为贸易确实将利益带人本国的前提下,该利益究竟分配给谁是个疑问。从实际情况看,贸易国只能得到全部利益的一部分。

  (二)FDI 对东道国贸易条件的影响

  FDI 流人推动了一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同时又改变着一国的资本存量,影响一国的资源察赋状况,进而影响一国的贸易模式和贸易条件。朱廷珊指出FDI 促进东道国贸易数量增长、生产要素比例变化、生产率提高等效应能够对东道国的贸易条件和贸易福利产生影响。他认为FDI 流量通过国际收支变动效应间接影响东道国贸易条件,并在FDI 的产业流向与贸易条件变化方面得出重要推论: ( 1) 如果K/ L 比率保持不变,根据雷布津斯基定理,以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发展中国家,FDI 的流人将改善贸易条件; (2) 如果FDI 大量投人各国的相同产业,将会引起同类出口产品的恶性竞争,贸易战加剧,保护主义泛滥,贸易福利恶化。

  (三)贸易条件的波动性

  拉梅在研究了92 个国家不同时间段的数据后指出,一国经济的波动性与其经济增长呈反向关系,波动性高的国家经济增长就慢。门多萨运用三部门的跨时期均衡模型,分析了大量的后指出,贸易条件的变动能说明50%的GDP 增长波动。科斯等人最近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在贸易投资一体化条件下,国民通过投资不仅可以跨国界分散风险,还可以跨时期分散风险,并能化解贸易条件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条件和对贸易条件的波动性的研究已经成为今后该领域的研究方向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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