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上手攻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原产地证书签证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2020年12月10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全面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标志着原产地证书审核正式进入7×24小时全天候“秒批”的新时代。
什么是智能审核?
原产地管理系统自动对企业申报的原产地证书电子数据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核通过、退回修改、人工复核以及调查等审核结论的审核模式。
智能审核适用证书种类:
1.一般原产地证(C)
2.普惠制原产地证(G)
3.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E)
4.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B)
5.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P)
6.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F)
7.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N)
8.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X)
9.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R)
10.《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H)
11.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证(L)
12.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I)
13.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S)
14.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K)
15.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A)
16.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区原产地证(GE)
17.中国-毛里求斯自贸区原产地证(MU)
智能审核优势:
(1)规则明确,尺度统一。原先人审证书,主观判断依赖性强,容易造成执法尺度不统一,智能审核依据证书填制规范,基于风险分析原则,利用原产地签证大数据制定证书审单规则,大大提升了审核结果的准确性、统一性。
(2)高效便利,时刻在线。智能审核系统实现了一天24小时接收申请信息,企业无论何时提交的证书只要符合智能审核规则且未命中人审,就能实现证书“秒过”,与原先平均0.5个工作日相比,便利性、快捷性都实现了大幅提升,再结合上自助打印功能,现在一份证书从提交到审核再到签发,完全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
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1)提前自查企业备案信息内企业英文名称、是否生产型企业两项内容是否准确填写,如未填写或有误请及时补充修订;
(2)非缔约方/第三方信息请按照 “智能审核‘单一窗口’申报端修改说明”内容规范申报,勿在其他栏目重复申报;
(3)除唛头外,证书不能用英文小写及繁体中文,建议手动输入内容使用英文输入法大写输入,ECFA证书请使用简体中文。
(4)起运港、卸货港等可选择录入的项目尽量选择录入,避免手动输入不规范造成退单,录入内容若不在选择范围内请及时反馈;
(5)证书申报请严格遵循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退单。
*“智能审核‘单一窗口’申报端修改说明”和 “原产地证书填制说明”相关文件可在单一窗口原产地证申报首页下载。
常见退单原因解读:
以下是对智能审核自试点运行以来常见的退单问题进行解读:
0201
●回执内容:***栏有乱码,请手工录入该栏内容,不要用粘贴的方式录入。
●申报栏目:所有
●解读:请检查该栏是否含非法字符,若没有,建议用英文输入法手动输入,不要复制,因为复制的文字可能会有看起来没问题的非法字符,这在传输过程中可能出现乱码。
0210
●回执内容:出口商栏出口商名称与综合服务平台中的备案名称不符,请检查是否存在文字或空格或标点符号(含全角、半角符号)差异。
●申报栏目:出口商栏
●解读:检查申报名称与备案名称是否一致,包括标点符号是否一致,若备案信息有误,请及时发起变更申请,避免耽误证书签发。
0236
●回执内容:运输细节栏 录入格式应为:FROM (启运港) TO (卸货港) BY (运输方式)。
●申报栏目:运输细节栏(B/C/G)
●解读:建议使用申报自动生成,确实需要手动输入,要注意输入格式规范,特别是空格、标点和大写字母的规范输入。
0266-0280;0303-0304;0313
●回执内容:第***项货物 非原产成分栏非原产成分申报有误,请检查!
●申报栏目:原产地标准栏
●解读:(1)检查是否如实申报,申报产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2)检查申报是否有逻辑错误,例如出现原产标准为完全原产,但进口成分不为0这种明显逻辑差错;(3)检查原产标准是否填写有误,产品是否在适用清单之内,例如普惠制进口国为加拿大证书,产品含非原产成分且符合原产地标准,应填写F。
0292
●回执内容:发票金额栏币种不为USD时,应填写出口货物的FOB值。
●申报栏目:发票金额栏(P/E/X)
●解读:为满足企业在第九栏FOB价体现其他币种的需求以及系统抓取数据的需要,发票金额栏申报不能“不包含USD,且不包含FOB”。
0296
●回执内容:第**项产品 请如实申报生产企业。请检查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是否填写有误,或是否备案为生产型企业。
●申报栏目: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栏
●解读:请检查生产企业是否申报属实,若属实,请检查该企业备案信息是否为生产企业,若备案信息有误,请及时发起变更,避免耽误证书签发。
0298
●回执内容:第**项货物 货物生产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不得留空。
●申报栏目:生产企业/联系人/电话
●解读:请按生产企业/联系人/电话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不要留空。
0311;0323-0324
●回执内容:收货方栏未打收货人国别或国别拼写有误。
●申报栏目:收货方栏
●解读:检查收货人国别是否填写,检查收货人国别是否拼写有误,若确认无误,建议国别这个单词前后用空格与前后内容间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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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海关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