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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前扣船反担保
诉前扣船反担保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什么是诉前扣船反担保诉前扣船的反担保是指海事请求人申请扣船时向海事法院提供担保,以赔偿被申请人可能因申请人的申请错误所遭受的损失。
诉前扣船反担保的必要性首先,诉前扣船提供反担保是对被申请人与第三人权利的保护。船舶是特殊的海上财产,一经扣押损失不可避免。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要遭受数量可观的经济损失,如船舶被扣港口使用费,供应品费,代理费,船员工资等必不可少的支出。如果尚有未完成的航次或未完全履行的运输合同甚至还要承担违约责任。扣船期间船舶还有可能面临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使其价值减少甚至完全灭失,这样的损失是巨大的。而与货物所有人有买卖合同的第三人也将因为船舶被扣无法履行合同而遭受经济利益上的不利。反担保正是起到赔偿上述损失的作用。
其次,提供反担保也是防止申请人滥用申请权的一种必要限制。诉讼扣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限,为保证迅速作出裁定,法院没有充足的时间做深入的核实,在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扣船使得错误扣船在所难免。如果没有反担保的限制,申请人很有可能无视债权成立与否与债权的大小,是否易于偿还等客观情况任意申请扣船。而一旦申请错误,被申请人的要求赔偿损失的索赔权又无法保障,所以应尽量避免因申请错误而对被申请人及第三人正当利益的破坏,责令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就能够督促其谨慎从事,防止权利的滥用。
正因为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有上述作用,各国的法律制度对此都有体现,只是在立法和具体应用方面各自的做法有所不同。大致分为三种情形:一是以英美法系国家为代表的宽松型。例如,英国规定只在特殊情况下,如一扣再扣时才要求提供反担保。英国还规定,据以扣船的请求被证明证据不足,不构成对错误扣船损害赔偿的请求理由,唯认为恶意扣船才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体现了对扣船申请人的保护。二是严格型,即要求必须提供反担保。如,芬兰、日本、韩国等国家,我国亦属此类。三是折衷型,是否提供担保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代表国家是法国、丹麦等。
参考文献 郭红怡.诉前扣船反担保问题探讨(A).法学杂志.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