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小斑发布了深圳商务局发布专项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深圳独立站卖家可进行申报,深圳独立站卖家可点击下方链接进行了解。
深圳独立站卖家最高可得300万!商务局发布扶持事项
深圳专项政策发布后,广州跨境卖家也殷切期望当地商务局出台相关扶持政策。近日,广州市开发区商务局发布了关于受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的通知,资金扶持最高可达600万元。
小斑整理了申报条件,申报所需资料及支持方式,快来看看你是否符合吧!
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在区内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产生的对外贸易额纳入我区统计;
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签订承诺书。
(二)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同比上年度增长30%以上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
申请所需资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
(封面须使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一格式模板,并加盖单位公章;按申报所需材料的先后顺序装订,且需编写目录及对应的页码),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上传电子档: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
(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大型跨境电商主体做强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原件,“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名(授权代表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加盖报备登记印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备登记表
(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年度纳税证明
(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
(从电子税务局官网中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统计关系证明
(规上/限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经营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限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包含企业概况、主营业务、贸易方式及对应的2020年入统黄埔区的贸易额,附经营期间跨境电商业务通关证明材料(如报关单、清单,每个月2份)) ;
10、委托函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
(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 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报备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若申请时的单位名称与拨付时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支持方式
对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同比上年度增长30%以上的跨境电商经营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按对我区对外贸易产生实际贡献分别给予扶持。
上年度无基数的,以750万美元作为基数。具体标准如下:
1.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给予100万元扶持;
2.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5000万美元以下,给予120万元扶持;
3.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给予150万元扶持;
4.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1亿美元以上、2亿美元以下,给予200万元扶持;
5.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达到2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下,给予300万元扶持;
6.年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额超过3亿美元,给予400万元扶持;
7.对外贸易额首次超过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2亿美元、3亿美元的,再分别另行给予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的扶持。
(通知原文)
申报流程: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申请办理并完成纸质材料的提交。
申报时间:8月11日~8月20日
申报时间马上就要截止,符合条件的广州跨境电商卖家赶快进行资料准备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