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国家联盟

时间:2023-03-01 阅读:11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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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国家联盟的简介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宗旨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组织机构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主要活动

历次例行的阿盟首脑会议

阿拉伯国家联盟与中国的关系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简介

  阿拉伯国家联盟简称阿拉伯联盟或阿盟,是为了加强阿拉伯国家联合与合作而建立的地区性国际组织。1945年3月,埃及、伊拉克、约旦、黎巴嫩、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和也门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国家联盟条约》,宣告联盟成立。到1993年共有22个成员国。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密切合作,维护阿拉伯国家的独立与主权,协调彼此的活动。

  1945年3月1日,在埃及倡议下,7个阿拉伯国家埃及、伊拉克、约旦、黎巴嫩、沙特阿拉伯、叙利亚和也门的代表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联盟宪章》,阿拉伯国家联盟正式成立,简称阿盟。22个(2008年):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科摩罗。

  是世界上最早成立的地区性国际组织。组织机构主要有首脑会议、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总部设在开罗。联盟成员国自成立后陆续缔结了一些加强各方面合作的条约、协定,在维护本地区石油国权益、支持阿拉伯国家联盟会议 巴勒斯坦人民正义事业,处理阿拉伯国家间分歧和解决本地区国家间冲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当代国际社会,尤其是中东地区的重要政治力量。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宗旨

  密切成员国间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判决的执行以及引渡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成员国相互尊重国家的政治制度,彼此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对其它国无约束力。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组织机构

  (1)首脑级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1964年起开始举行首脑会议,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可应成员国要求召开特别首脑会议或紧急首脑会议。2000年10月在开罗召开的第11次特别首脑会议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首脑会议,由成员国轮流主持。2001、2002、2003年度主席国分别为约旦、黎巴嫩和巴林。

  (2)部长级(外标志长)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外长组成,下设数个委员会,负责讨论、制订和监督执行有关的阿拉伯共同政策、制订阿盟各机构的内部条例并任命阿盟秘书长。每年3月和9月举行例会,也可以应两个以上成员国的要求随时召开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协商一致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成员国均有约束力。唯有财政和管理问题,获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即对全体成员有效。

  (3)专项部长理事会。随着阿拉伯国家相互关系的发展和合作领域的扩大,各专项领域的部长理事会相继建立并逐步取代了原外长理事会下设的有关委员会。到目前为止,共成立了10个专项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相关部长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制定有关领域的阿拉伯共同政策和加强成员国之间的有关协调与合作。它们分别是:新闻、内政、司法、住房、运输、卫生、社会事务、青年与体育、环境事务和通讯部长理事会等。

  (4)联合防御理事会。根据“共同防御与经济合作条约”建立,由成员国外长和国防部长组成,其任务是统一各成员国的防务计划,为加强其军事力量而开展合作。

  (5)经社理事会。由成员国有关部长或其代表组成,致力于实现阿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定的目标,并有权建立或取消任何专项组织,负责监督其运作情况。目前其属下有17个专门组织和机构。

  (6)秘书处:它是阿盟的常设行政机构和理事会及各专项部长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设秘书长1人,由副秘书长和秘书长顾问组成的委员会协助其工作。

阿拉伯国家联盟的主要活动

  至2003年3月,阿盟共举行过15次首脑会议和11次特别首脑会议。1967年阿以战争爆发后在苏丹喀土穆召开的会议通过对以色列的“不承认、不谈判、不和解”的原则;

  1974年在摩洛哥拉巴特举行的会议强调巴解组织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1978年在伊拉克巴格达举行的会议强调不允许阿拉伯任何一方或几方单独谋求解决阿以冲突,谴责戴维营协议,决定一旦埃及和以色列签订和约,将对埃及实行政治和经济制裁;

  1982年9月在非斯举行的会议通过了解决中东问题的8项原则。

  1990年8月在开罗举行的会议讨论了伊拉克入侵和吞并科威特的问题,呼吁伊拉克撤出科威特,并要求对伊拉克实行经济制裁。阿拉伯国家联盟成员国分布图(蓝色区域);

  1985-1990年,阿盟共举行过6次特别首脑会议,其中第四次特别首脑会议决定正式全面恢复埃及在阿盟及其机构的成员资格,并批准了巴解的和谈战略,首次承认全面解决阿以争端的基础是安理会242号和338号决议。第六次特别首脑会议讨论了由于伊拉克入侵科威特造成的海湾危机及其解决方法,会议谴责伊拉克对科威特的侵略,要求伊拉克立即无条件地把军队从科威特撤至1990年8月1日以前的位置,强调科威特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合法政权必须得到恢复,支持其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一切措施,重申遵守联合国安理会660号、661号和662号决议。

历次例行的阿盟首脑会议

  阿盟自1945年3月成立以来,共举行过20次例行首脑会议和10余次特别首脑会议。在1978年举行的第九次首脑会议上,阿盟决定每年11月召开首脑会议,并可应成员国的要求召开特别首脑会议。由于阿拉伯国家内部存在分歧,例行首脑会议在1982年至2000年期间一直未能举行,但特别首脑会议举行过多次。2000年10月,阿盟在开罗召开第11次特别首脑会议。这次首脑会议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首脑会议,由成员国轮流主持。这一决定还作为修正条款列入《阿拉伯国家联盟宪章》。从2001年3月举行的第13次首脑会议起,阿盟首脑会议开始机制化。首届经济峰会(科威特)

1964年1月,在埃及总统纳赛尔倡议下,第一次首脑会议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谴责以色列强行改变约旦河河道的侵略行径,并就成立阿拉伯联合司令部、建立巴勒斯坦实体等问题作出决议。 1964年9月,第二次首脑会议在埃及亚历山大港举行。会后发表的联合公报宣布正式承认巴解组织。 1965年9月,第三次首脑会议在摩洛哥的卡萨布兰卡举行,会议签署了《阿拉伯团结公约》。 1967年8月,第四次首脑会议在苏丹喀土穆召开。会议通过了对以色列实行不和解、不谈判、不承认的“三不原则”。 1969年12月,第五次首脑会议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召开。会议通过了集中阿拉伯国家的潜力对抗侵略、加强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和加强被占领地区阿拉伯人民的斗争等三项议程。 1973年11月,第六次首脑会议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因十月中东战争刚刚结束,会议重点讨论了抗击以色列侵略和解放被占领的阿拉伯领土等问题。 1974年10月,第七次首脑会议在拉巴特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决议,强调巴人民享有返回家园和实行自决的权利,巴解组织是巴人民唯一合法代表。 1976年10月,第八次首脑会议在开罗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黎巴嫩危机、维护以巴解组织为代表的巴抵抗运动及巩固阿拉伯团结等问题。 1978年11月,第九次首脑会议在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举行,会议是在埃、以、美通过谈判达成戴维营协议后召开的。会议谴责戴维营协议,强调不允许阿拉伯任何一方或几方单独谋求解决阿以冲突。次年3月,埃以签署和平协议,阿盟暂时取消了埃及的成员国资格。 1979年11月,第十次首脑会议在突尼斯召开。会议主要讨论了黎巴嫩危机。 1980年11月,第11次首脑会议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会议通过了最后宣言,并决定同任何承认耶路撒冷为以色列首都或把使馆迁到耶路撒冷的国家断绝关系。 1981年11月,第12次首脑会议在摩洛哥非斯开幕,因与会国对沙特提出的中东和平方案存在分歧,开幕后随即休会。1982年9月,中断10个月的首脑会议复会。会议通过了解决巴勒斯坦和中东问题的八项原则。 2001年3月,第13次首脑会议在安曼召开。会议发表了《安曼宣言》和最后声明,呼吁阿拉伯国家实现民族和解,加快经济一体化步伐,支持解除对伊拉克的制裁,并全面支持巴叙黎收复领土和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 2002年3月,第14次首脑会议在黎巴嫩贝鲁特召开。会议通过了以沙特王储阿卜杜拉提出的阿以和平方案为基础的“阿拉伯和平倡议 ”。 2003年3月,第15次首脑会议在埃及沙姆沙伊赫举行。会议发表最后声明,呼吁阿拉伯国家团结合作,共同努力,寻求伊拉克危机的和平解决。 2004年5月,第16次阿盟首脑会议在突尼斯举行。与会各国元首、政府首脑和高级代表承诺在各自国家推进改革和现代化进程,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解放事业以及伊拉克人民恢复主权和战后重建的进程。第16次阿盟首脑会议原定于3月29日至30日举行。>> 2005年3月,第17次阿盟首脑会议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举行,本次峰会适逢阿盟成立60周年。会议除讨论巴以冲突、伊拉克局势等热点问题和决定重新启动“阿拉伯和平倡议”外,出席会议的阿拉伯领导人还就阿盟和阿拉伯世界的改革问题达成了一致。会议并发表了《阿尔及尔宣言》。>> 2006年3月,第18次阿盟首脑会议在苏丹首都喀土穆举行,会议通过《喀土穆宣言》,宣言强调阿拉伯国家将为实现阿拉伯民族团结、统一的目标而努力。 2007年3月,第19次阿盟首脑会议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会议通过了《利雅得宣言》,强调阿拉伯国家将为维护阿拉伯团结与安全以及实现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努力。>> 2008年3月,第20次阿盟首脑会议将在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举行。会议通过《大马士革宣言》,承诺阿拉伯国家增进团结,通过对话解决内部分歧。会议还通过一项决议,重申阿拉伯国家愿加强与中国的合作 。下一次阿盟峰会将于2009年在卡塔尔举行。 阿盟峰会承诺共同解决内部问题 希望借助阿盟峰会进一步促进中阿友好合作——访中国中东问题特使孙必干 2009年3月,第21次阿盟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会议发表的《多哈宣言》承诺阿拉伯国家将保持团结。 阿拉伯国家联盟与中国的关系

  中国同阿盟于1956年建立联系。1964年1月,刘少奇主席和周恩来总理曾致电祝贺阿盟第1次首脑会议召开。

  1993年5月23日-28日,应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的邀请,阿盟秘书长马吉德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江泽秘书长穆萨在南美参加会议民主席会见。马吉德秘书长同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国家联盟关于设立阿拉伯国家联盟代表处的协定》。8月,阿盟在北京设立办事处。9月,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联大会议期间在纽约同马吉德秘书长就中东和平进程、地区形势、中国同阿盟的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1994年,马吉德秘书长向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转达口信,表示阿盟重视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赞赏中国独立自主的原则立场和中国在联合国维护正义的公正立场。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在致马吉德的口信中表示,中国重视发展同阿拉伯国家的友好关系,愿继续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同阿拉伯国家保持友好合作和磋商。

  1995年3月20日,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致电阿盟秘书长马吉德,祝贺阿盟成立五十周年。3月22日,钱副总理兼外长在阿盟驻京办事处为庆祝阿盟成立五十周年举行的招待会上发表讲话,赞扬阿盟为促进阿拉伯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作出的不懈努力和为加强阿拉伯世界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和作用作出的重大贡献。

  1995年10月6日-11日,阿盟副秘书长凯马尔访华,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和部长助理王昌义分别同凯进行了会见和会谈。 对外友协齐怀远会长、中联部李成仁副部长,贸促会李大有副会长等也分别会见。

  1996年2月15日,阿盟秘书长马吉德就中国云南地震致电江泽民主席表示慰问。3月18日,钱其琛副总理兼外长电贺马吉德蝉联阿盟秘书长。5月14日,江泽民主席在访问埃及期间会见马吉德秘书长。6月20日,江泽民主席电贺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在开罗召开。11月4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在访问埃及期间会见马吉德秘书长。11月9-15日,阿盟教科文总干事穆罕默德.米里访华,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中、阿文化研讨会。

  1997年2月22日,马吉德秘书长前往中国驻埃及大使馆吊唁邓小平逝世。5月1 5日,马吉德致函钱副总理兼外长通报阿盟对中东问题的看法和立场。7月1日,马吉德秘书长应中国政府邀请参加香港主权交接仪式。8月1 4 日,钱副总理兼外长就中东问题致函马吉德秘书长。10月28日,马吉德秘书长致函钱副总理兼外长通报阿盟第108次外长理事会情况。12月25日,钱副总理访问埃及期间在阿盟总部会见马吉德秘书长,双方就中东问题和中阿关系进行政治磋商,钱副总理提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巩固和发展面向二十一世纪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四点建议,主要是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开展互利合作,谋求共同发展,在国际事务中互相支持,马吉德秘书长表示赞同。

  1998年3月,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致书长致函钱副总理,通报中东地区有关情况。4月,钱副总理复函。5月,唐家璇外长向阿盟秘书长通报以色列总理访华有关情况。6月,马吉德向唐家璇外长通报阿盟理事会情况。9月,阿盟理事会第110届会议作出加强对华关系决议。11月,唐外长致函马吉德,对阿盟决议表示欢迎。

  1999年1月4日,唐家璇外长在开罗阿盟总部会见了阿盟秘书长马吉德,双方主要就中阿关系、中东和平进程、伊拉克、洛克比以及在中东实现无核、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唐外长还提出了发展中阿关系三点建议:即政治上加强协调;经济上扩大合作;在国际事务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会见结束时,唐外长与马吉德秘书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建立政治磋商机制的谅解备忘录》。4月7日,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致函唐家璇外长,赞赏中国对阿中关系的高度重视,并通报2月阿盟第63届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作出的关于要求全面研究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之间的经贸关系,以提高双方合作水平的建议以及阿盟第111届部长理事会通过的呼吁阿盟成员国发展与中国的官方和民间关系的决议。5月,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在访问埃及期间会见了马吉德秘书长。 5月12日,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致函唐家璇外长,就中国驻南联盟使馆遭北约轰炸表示慰问。9月,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计划访华时首次提出了建立中阿论坛的设想。10月20日,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致函唐家璇外长,通报阿盟外长理事会9月例会就巴勒斯坦问题和阿以冲突通过的决议。12月28日,外交部部长唐家璇复函马吉德秘书长,重申中国政府对中东地区问题的立场和观点,表明中国对该问题的关注和对中阿交流与磋商的重视。

  2000年3月,阿盟外长理事会通过有关中阿关系的5972号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建立中阿论坛的倡议,并责成秘书长就此与中国政府联系。

  2001年4月9日,阿盟秘书长马吉德致函唐家璇外长,通报3月在安曼召开的阿盟首脑级会议的有关情况。5月7日,阿盟新任秘书长穆萨致函唐家璇外长,通报其就任阿盟秘书长一职,并表示希望加强与中国的合作。5月30日,唐家璇外长复函穆萨秘书长,重申中方对中阿合作的积极立场和一些考虑,同时邀请其在方便的时候访华。6月28日,阿盟秘书长穆萨致函唐家璇外长,就唐外长对其来信复函并邀其访华表示感谢,对中方为发展中阿关系所做的努力表示赞赏。7月3日,阿盟秘书长穆萨致函唐家璇外长,感谢唐外长对其就任阿盟秘书长的亲切祝贺和友好情谊。10月2日,唐家璇外长与阿盟秘书长穆萨通电话,就美遭受恐怖袭击事件、国际反恐合作和中东和平进程等问题交换了意见。11月14日,唐家璇外长在联合国总部会见阿盟秘书长穆萨,双方就中东、伊拉克和阿富汗等问题坦率地交换了意见。12月26日,唐家璇外长访问阿盟总部,会见了阿盟秘书长穆萨,双方就中东局势、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了意见。穆萨秘书长还向唐外长递交了《阿拉伯--中国合作论坛宣言》草案,希望中方研复。

  2002年3月26日,江泽民主席致电祝贺第14届阿拉伯国家首脑会议召开。4月5日,唐家璇外长就以巴冲突局势和阿盟秘书长穆萨通电话。4月21日,朱镕基总理访问埃及时在阿盟总部会见穆萨,双方就“中阿合作论坛”、中东局势等问题交换了意见。5月24日,阿盟秘书长穆萨就有关保护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文化遗产的决议草案事致函唐家璇外长。6月14日,唐家璇外长就此事复函穆萨秘书长, 表示中国愿在此问题上与阿盟加强交流。9月14日,唐家璇外长在联合国总部会见阿盟秘书长穆萨,双方重点就伊拉克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3年3月7日,唐家璇外长在出席安理会伊拉克问题会议时会见了由巴林、黎巴嫩、突尼斯、埃及、叙利亚5国外长及阿盟秘书长穆萨组成的阿拉伯外长委员会代表团,双方一致强调应通过政治途径和平解决伊拉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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