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什么是光船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
光船租船合同的订立与格式
光船租船合同的内容
什么是光船租赁合同光船租赁合同(Bareboat Charter Party)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或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光船租赁合同是一种船舶租赁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的标准合同格式中,较为突出的是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BIMCO)制定的标准光船租赁合同(BARECON)。BARECON有A、B两种格式,A格式用于一般的船舶经营租赁 ,B格式用于通过抵押融资的新建船舶的租赁。A、B格式中均有船舶租购方面的规定,供当事人自由采用。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1、出租人交船的义务。
2、出租人的权利担保义务。
3、出租人不得抵押船舶的义务。
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与义务1、承租人照料船舶的义务。
2、承租人不得转租的义务。
3、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承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按照约定使用船舶。承租人通过其自己雇佣或出租人提供的船长、船员直接或间接控制船舶。
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与船舶期租合同相比,光船租赁合同具有下面的特征:
1、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租船的目的主要是经营船舶取得收益;而船舶期租合同的承租人租船的目的主要是完成一定的货物运输。
2、在光船租赁下,承租人占有船舶;而期租下,船舶则由出租人占有。
3、在光船租赁下,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一般由承租人提供,承租人除交付租金外,还要承担船舶的全部航行费用;而在期租下,船用燃料、物料、给养等一般由出租人装备,承租人只支付租金。
4、在光船租赁下,船长和船员一般由承租人雇用或租用;而在期租条件下,船长和船员均由出租人雇用。
5、光船租赁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而期租合同无须登记。
光船租船合同的订立与格式光船租船合同一般要求以书面形式订立。光船租船合同适用于光船租船这一不定期船的营运方式。同航次租船合同和定期租船合同一样,双方当事人在选定的合同格式基础上对此格式加以修改、补充后达成。
目前,国际航运界使用较为广泛的光船租船格式是波罗的海航运公会制定的"标准光船租船合同"(Standard Bareboat Charter),租约代号"贝尔康89"(BARECON)。
光船租船合同的内容光船租船合同通常订有以下条款:
船舶说明条款,包括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等内容; 交船与解约条款; 租期条款; 货物与航行区域条款; 船舶的使用与保养条款; 船舶的检查条款; 租金支付条款; 还船条款; 船舶抵押条款; 船舶保险条款; 合同的转让与船舶转租条款; 出租人和承租人权益的保护条款。在光船租船合同的基础上,承租双方可以订入租购条款,从而达成了光船租购合同。租购条款通常包括船舶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船舶无债务担保、船舶文书交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