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汇票

时间:2023-02-27 阅读:9 评论:0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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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托收汇票

托收汇票的当事人

托收汇票的期限

托收汇票的提示和承兑

什么是托收汇票

  托收汇票是指客户委托银行在到期日收款的汇票,银行对此种汇票作有记录,在收到汇票款项后记入客户往来账户贷方。

托收汇票的当事人

  (1)出票人。托收汇票的出票人是出口商或卖方。

  (2)付款人。付款人是进口商或买方。

  (3)收款人。收款人有三种情况:

  ①受益人是收款人。当受益人把跟单托收汇票提交托收行时,受益人应做成托收背书并交给托收行。

  ②托收行是收款人。汇票注明托收出票条款,用以表明是为了托收目的而作成以托收行为汇票收款人,把跟单托收汇票寄给代收行之前,应做成托收背书给代收行。

  ③代收行是收款人。代收行收到跟单汇票以前,该汇票不需背书,汇票注明托收出票条款。

托收汇票的期限

  托收汇票的期限有下列三种:

  (1)即期汇票。

  (2)远期汇票。

  (3)固定日期后一段时期付款。

托收汇票的提示和承兑

  托收汇票的提示,不要用含糊的时间术语,如“首次”(first)、“迅速”(prompt)、“立即”(immediate),或类似术语连接着“提示”l或关于单据“必须接受的时间期限”,或者付款人“应采取的其他行动”。如果这些术语仍被使用,银行将对它们不予理会。正确的做法,应在托收指示中写明付款人要在准确的时间内采取行动,如提示等。

  提示行对于汇票承兑的形式,应对表面上的完整与正确负有检查的责任,但对任何签字的真实性,或对承兑签字的签字人权限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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