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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三通
小三通的实质
小三通的内容
小三通存在的问题
什么是小三通小三通是指台湾当局在两岸未能事先磋商的情况下于2000年12月13日单方面批准的《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俗称“小三通” ,并决定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凡设籍金马地区满6个月以上居民,得申请赴对岸观光、旅游与从事商务活动。而大陆地区人民得经由金马地区亲友或旅行社,申请赴金马地区进行旅游、商务、探亲或探病奔丧;每年将允许一定数量的大陆同胞到金门和马祖访问,最长逗留时间不超过七天;明确规范开放大陆地区物品准许输入金、马两地的项目,并予免关税优惠,但现阶段仍禁止大陆货物经金、马两地转运往台湾地区,违者将依海关缉私条例惩处;“小三通”试办期限为一年。
小三通的实质2001年1月1日,新年伊始,单方面实施“小三通”的台湾当局就迫不及待地导演了一出“硬闯厦门”的闹剧,结果以“海安号”首航失败而草草收场。但2001年1月2日来自金门、马祖的民众访问团、进香团则分别直航厦门、福州成功,完成了两岸分隔五十多年来的首次客轮直接通航。
台湾当局的这一计划纯属政治手腕,虚张声势,其真实目的是摆脱在大陆政策上的困境,换取时间,回避“一个中国”原则。所谓的“小三通”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其没有提供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改善两岸关系。对大陆而言,根本不存在“小三通”的问题,事实上,金、马与福建已进行了多年的小额贸易,双方早就已经通了。如今台湾当局将之“除罪化”, 对台湾来说仅具宣传上的意义,只能满足金、马少数民众的需求,对于台湾内部广大民众和工商界直接“三通”的需求,根本无法满足。台湾新党“议员”冯沪祥也说,“小三通”计划只是“单向三通”,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双向三通。”
小三通的内容“小三通”于2001年1月1日,在两岸实现小规模的通商、通航和通邮。它的背景、构想、实施如下:
一、背景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成立,国民党政府迁台之后,蒋介石政府宣布停止台湾对大陆一切形式的通商、通航和通邮。期间两岸居民被禁止往来长达近40年,中间亦发生数起两岸间的劫机事件。
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后,首先引进香港的投资者到内地设厂,令中国大陆沿岸地区“先富起来”。1987年实现台湾居民以探亲名义到中国大陆,两岸民间的交流渐见繁忙。由于福建省和台湾一水相望,地缘关系使很多台湾人到福建省探望分隔多年的宗亲。
二、构想
基于当时两岸仍在意识形态上有重大的分歧,重现“三通”的机会极微,但实际上两岸人民在福建沿海和金马地区早已有经济上的交往。1992年3月中国福建省提出“两门对开,两马先行”的“小三通”构想。这是由于“两门”(即大陆的厦门和台湾的金门)和“两马”(即大陆的马尾港和台湾的马祖)均只是相距咫尺的地方,在此进行小规模的“三通”可以说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有利于两岸民间往来的办法。
初步的“小三通”构想,是在马尾、厦门、湄洲湾兴建供两岸直航的专用码头,在厦门、金门两岛间铺设海底电缆,准许到大陆的台湾人在福州、厦门两机场办落地签证。
三、实施
小三通——通商
1994年1月中国大陆实施《关于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指定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山东等东南沿海口岸,由台湾居民和大陆对台小额贸易公司进行“小额贸易”,“小额贸易”并不等于一般性的进出口业务。政府将这种小额贸易定性为非官方的直接贸易和经济交流。
小三通——通航
1994年6月由金马爱乡联盟提出《金马与大陆小三通说帖》,表达希望能以“单向通航”、“定点直航”或“先海后空”、“先货后客”等方式,渐渐进行“小三通”。
1997年4月19日,两岸开始进行高雄与福州、厦门间的“不通关、不入境”的境外通航。
2000年3月21日,台湾“立法院”通过《离岛建设条例》第18条,“为促进离岛(指澎金马地区)发展,在台湾本岛与大陆地区全面通航之前,得先行试办金门、马祖、澎湖地区与大陆地区通航”(俗称“‘小三通’条款”),条例于同年4月5日实施。
2000年12月13日,台湾“行政院”根据《离岛建设条例》通过《试办金门马祖与大陆地区通航实施办法》,以作为“小三通”的管理依据。并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定点定时的货客运通航。金厦“小三通”第二条航线2008年8月31日开通,航程仅半个小时,而且具有距离厦门高崎国际机场近的优势,便利中转到大陆各地的台商和旅客。水头往返五通航线是金门“小三通”自2001年1月2日启动以来,继金门往返厦门东渡码头、泉州石井港之后的第三条客运航线,也是金厦之间第二航道。目前已有“金门——厦门”、“马祖——马尾”、“金门——泉州”的“小三通”固定航班。
四、影响
两岸本来希望透过“小三通”作试点,令两岸全面“三通”能够逐步实现。可是,自台湾李登辉当政时期的“戒急用忍”政策转向,和继任的陈水扁当局对大陆的态度,导致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的磋商陷于瘫痪,使得“小三通”未能起到促进全面“三通”的作用。而“小三通”初期的相关配套措施,也因太匆促而不够完善,导致使用者对“小三通”时有怨声。
不过,“小三通”的确能够加强福建和台湾之间的民间交流。从2001年开航以来,因为节省旅费旅程,逐渐成为一部分台商往返两岸的捷径。2001年的旅客数只有2万人次,2005年已达50万人次。
小三通存在的问题客运适用对象受限。两岸“小三通”海上客运的适用对象目前只限定特定人群,台湾方面的政策规定只有金马居民、大陆台商、福建籍大陆配偶和荣民、金马籍台属和旅台乡亲可通过“小三通”途径直接往返两地,其他台湾地区居民大多还无法利用这一便利通道;大陆居民也只许可进入金、马地区,而无法通过金、马进入台湾地区。即使是台湾居民在金马设籍,也需六个月后方可利用“小三通”航线。两岸“小三通”的适用对象受限,限制了其海上客运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阻碍了其通航效益在更大程度上的发挥。
旅游手续办理不便。大陆居民赴金、马地区旅游因双方申请出入境程序都有诸多不便,申照手续办理时间过长,旅游成行人数还相对有限。
海上货运功能受限。两岸“小三通”货运范围仅限于金、马地区特产输往大陆和金、马地区所需民生物资从大陆进口。由于前者产业受限,产品不多,后者需求受限,市场不大,金马海上货运规模相对有限,且主要是大陆商品对金马的单向出口,回运空载形成较大的成本负担,限制了金门航运市场的发展机会。由于大陆地区商品不能通过金马进入台湾地区,台湾地区商品也不能通过金马进入大陆地区,金马航运货物转运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贸易通商功能有限。两岸“小三通”贸易规模十分有限。闽台之间贸易市场潜力巨大,但贸易货物通过“小三通”途径流动的比例还相当小,金马澎贸易通商功能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金、马地区所需民生物资进口程序冗繁不便,关税和规费增加了贸易商的经营成本,常规进口贸易不具有利益诱因。此外,两地不能直接通汇与邮务往来,也严重影响了邮务的运作。
参照两岸“小三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扩大“小三通”范围和功能,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挖掘客运中转客源。两岸“小三通”的经济性和便利性,相对于经港、澳飞航中转要大得多。若进一步放宽两岸“小三通”的适用对象,将有利于发挥其通航效益。
开发旅游客源市场。建立两岸旅游互动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厦门、泉州-金门-澎湖”、“马尾-马祖”双向旅游线路,不断丰富“两山”(武夷山、阿里山)、“两水”(大金湖、日月潭)、“两岛”(平潭岛、澎湖列岛)等主要旅游景区对接合作内容。两岸应共同努力,简化赴台旅游申请手续,缩短出入境办证时间,把“金马澎游”办成一条重要的黄金旅游线路、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示范线路和连接两岸旅游的中转线路。大陆方面可逐步开放和扩大大陆居民“金马澎游”的范围:首先可以考虑开放居民收入相对较高、旅游市场潜力较大,且与台湾经济往来较密切的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天津等六省市居民赴“金马澎游”;其次放宽至其他沿海省份和直辖市的居民,再进一步放宽到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居民。条件成熟时,在“金马澎游”业务扩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旅游线路延伸至台湾本岛,让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更多的选择。同时,还应开放外籍游客经金马“小三通”进出台湾地区,构成“从台湾入境、经金马、由大陆出境”或者“从大陆入境、经金马、由台湾出境”的旅游行程,扩大国际游客流量。
扩大货运中转功能。金马地区本身不具有较大的货源市场,要扩大其货运量,只有发挥转运的功能。金门可争取台湾“境外航运中心”的地位和政策待遇,发挥中转两岸贸易货物的功能。若台湾输往大陆的货物可经金门中转后直接运往大陆,大陆货物也可经金门转往台湾,则金门就可分享大陆航运市场和两岸贸易快速发展带来的商机和成果。这是金门做大两岸“小三通”的努力方向。
发挥通商贸易功能。两岸“小三通”的贸易手续应进一步简化,相关税费要适当减免,以降低贸易商的经营成本,增加利益诱因。金门原先规划的“加工产业”、“两岸货品交易中心”等工商建设计划应加快推动,有效发挥贸易通商的功能。为解决福建台商对于“样品”、“试品”、“贵重零组件”须回台测试、加工的需求,应优先开放厦金快递业务。在政策条件趋于成熟时,金门可借鉴英属中美洲地区吸引外资设立转投资公司的经验和做法,尝试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吸引已在大陆投资的台商到金门设立转投资公司或资金调度中心,甚至是资金营运总部,扮演两岸资金中转站的角色。